一包棉簽,如何從5元,賣到8000元?引得眾人爭相追捧,這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2023年9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高新區(新市區)分局破獲一起網絡傳銷案件,民警在走訪中發現,河南東路某寫字樓內保健品公司門前,群眾聚集談論計酬返利等內容。
經深入了解,該公司老板李某、王某,二人以公司為據點,不斷向群眾推廣“某商城APP”,發展下線會員帶貨,這引起了警方高度警覺。
▲圖片來源網絡
經調查,想成為“某商城APP”平臺會員,需先在平臺充值313元,購買該公司的產品,然后掃描上線推廣的二維碼成為會員,獲得在“某商城APP”買貨、賣貨的權利,會員通過此平臺低買高賣商品賺差價,同時再次推廣二維碼邀請下線加盟。
平臺宣傳所有會員名下,層級越多,收益越高,足不出戶就能賺大錢,平臺還推出“商品秒殺、限時搶購”,不斷鼓勵會員“投資”,李某、王某則通過,會員門檻費、會員商城“投資”抽取提成,兩種方式獲利。
根據運營方式,警方判斷該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經偵查,李某通過網絡直播,對商品進行宣傳推廣發展下線,王某聯系軟件開發公司,監測后臺數據并用會員“升降級”等方式調動下線積極性。
民警隨即調取了,“某商城APP”后臺記錄,單線直推層級結構達13層,人員等級達5級,參與人員近5000人,涉案金額近9000余萬元。
2023年9月,警方對李某、王某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后經審訊,兩人交代,2020年保健品市場生意不景氣,由此萌生了利用網購帶貨,發展下線的想法,通過民警釋法,二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已被移送起訴至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
警方調查中發現,這種“經營模式”以“拉人頭”返利的方式,構建金字塔形組織結構的傳銷騙局,資金鏈流向金字塔尖,大部分人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深陷傳銷,他們在平臺低買高賣和發展會員獲得收益后,出于“投機心理”,繼續“擴大生意”,其中王女士通過好友介紹了解到該平臺,把自己辛苦攢下的14萬元,全部投資到平臺上,最終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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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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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識別傳銷行為?
A: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可認定為涉嫌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