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商業營銷等領域,大力開展反不正當競爭與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守護”行動以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嚴厲查處不正當競爭、傳銷等違法行為,守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截至2024年11月底,共立案查處相關案件703件,罰沒金額856.97萬元。現將專項行動中查辦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商業混淆案
2024年1月1日,遵義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湄潭縣某裝飾門店,在未取得歐派家居集團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印有“OPPEIN”標識及歐派衣柜、歐派櫥柜相關信息的宣傳海報,并在員工微信朋友圈宣傳歐派家居相關內容,涉嫌混淆。經查,當事人與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任何關聯,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及員工微信朋友圈擅自使用歐派家居集團“OPPEIN”“歐派”等標識進行商業宣傳,引人誤認為是歐派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實施混淆的違法行為。2024年3月18日,遵義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某蛋糕店虛假宣傳案
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六盤水市鐘山區某蛋糕店為了提高網店銷售額與權重排名,對其入駐美團外賣平臺的“某某蛋糕優選店鋪(六盤水店)”進行刷單,通過“刷手”虛構交易記錄5299單,虛擬交易額356353.1元,支付刷單傭金5299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2024年5月23日,六盤水市鐘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2024年5月13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收到線索,反映黔東南州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涉嫌向貴州某旅行社進行商業賄賂。經查,當事人為謀取交易機會,于2024年4月與某旅行社約定,由該旅行社組織旅游團到當事人處購物,當事人按照游客購物總金額65%的比例給予該旅行社回扣。當事人共接待該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1次,游客購物金額共計2739元,當事人給予旅行社回扣1780.35元。
當事人采用財物賄賂旅行社,讓旅行社組織旅行團到當事人處購物,謀取交易機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商業賄賂違法行為。2024年6月17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某美容診所虛假宣傳案
2024年5月28日,黔東南州凱里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凱里市某美容診所在大門口懸掛的廣告燈箱發布“凱里市最早一批正規美容機構,市民心中口碑機構;凱里市唯一一家常年駐店醫生擁有業內含金量最高三大證書:整形外科碩士畢業證、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整形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證”等內容,且在診所內懸掛的整形醫生及護士簡介中宣稱醫生護士具有“西南地區美容整形大賽名師獎”“黔東南高層次人才骨干”“中國青年整形專家”“大韓整形美容外科協會榮譽會員”“進修于廣州中醫藥大學及韓國BK整形醫院”等資歷。經查明,該美容診所未能提供以上宣傳內容的證明材料,部分宣傳內容不屬實。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2024年7月25日,凱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某醬酒酒業公司傳銷案
某醬酒酒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成立并開始運營,通過事業部招商的形式發展會員,其經營模式為:消費者認購3000元白酒成為會員,并獲得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每發展一名下線,可獲得15%的直接推薦獎勵,下線發展會員,可再獲得5%的間接推薦獎勵;同時,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5%的管理獎、1.5%的直接育成津貼、1%的間接育成津貼等報酬。
當事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經營過程中設置3000元門檻,變相收取入門費,取得成為會員以及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上線報酬,其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已構成組織策劃傳銷的違法行為。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陸某介紹他人參與傳銷案
當事人陸某通過微信等途徑了解到浙江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運營的APP平臺宣傳后,購買該平臺產品成為會員。注冊成為會員后,通過宣傳該公司的發展和受益模式,介紹金某、楊某等人加入,掃描其二維碼后形成推薦關系,并報單購買平臺上指定的2100元產品后成為會員。被推薦人員在該平臺報單后,其推薦人就能獲得該會員在平臺購買產品金額相對應比例的提成。推薦他人報單,或者被推薦的人再推薦其他人報單,就會形成動態獎勵,動態獎勵與推薦人報單購買產品產生關聯,被推薦的人報單越多,動態獎勵也就越多,所有報單獎勵(動態收益)都是基于會員互相推薦的關系形成。
當事人陸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已構成介紹他人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黔東南州麻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七:楊某介紹他人參與傳銷案
2023年1月,當事人楊某成為“千年古桑元商城”會員并進行推廣活動。經查明,“千年古桑園商城”推廣模式如下:一是注冊成為會員。注冊成功后,平臺自動生成會員的邀請碼,會員賬號可綁定個人銀行卡。二是認購產品成為VIP會員。三是推廣發展人員及層級晉升。該模式設置了會員、VIP會員、經銷商、團隊長共4個層級。團隊每成功發展1個VIP會員,團隊長可以獲得商城50元的補貼獎勵。當事人楊某自加入“千年古桑園商城”以來,先后發展11人參加傳銷,違法所得5195元。
當事人楊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已構成介紹他人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黔東南州天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