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公安廳負責同志等介紹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情況。山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呂偉東介紹了群眾應當如何防范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
呂偉東表示,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犯罪常以合法商業經營活動為掩護、虛構高額回報為幌子,具有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作案周期長、追贓挽損難等特點,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廣大群眾要防范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面對一些投資、集資理財活動時,首先要關注他的合法性,不僅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
其次要關注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夸大其詞內容。
再次要關注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資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理性分析,避免頭腦發熱,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必要時可到公安機關咨詢。做到“四個不”,對高息“誘餌”不動心,對老板“實力”不崇拜,對企業“背景”不迷信,對熟人“熱心”不輕信。
而傳銷是組織者通過發展人員下線,以被發展人員數量作為業績計算報酬,或要求被發展人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從而牟取非法利益的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傳銷犯罪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社會道德、危害社會穩定,是經濟生活中的一顆“毒瘤”。
識別傳銷要看3個特征,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繳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謀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并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依據計算報酬。例如,我省公安機關偵破的一起網絡傳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研發App小程序,采取高價購買公司商品、獲取贈送虛擬商品的方式,誘使會員不斷發展下線獲取更多收益,共發展注冊會員1.7萬條,涉及31個省、市、區。目前,該案首犯及骨干成員10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分別判處1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
防范傳銷犯罪活動的侵害,一要樹立防范意識。注意學習了解《禁止傳銷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掌握識別傳銷的基本知識,樹立勤勞致富、拒絕傳銷的防范意識。無論打著什么旗號,如果其經營的項目并不創造任何財富,許諾只要交錢入會,發展人員就能獲取“回報”的,一定高度警惕、理性判斷。
二是掌握線索證據。發現自己被騙參與傳銷組織后,要注意收集匯款賬號、匯款憑證、收據票據及上線人員的聯系方式等,及時提供給執法機關。
三是確保自身安全。如被同學、朋友騙到傳銷組織,對方試圖宣傳洗腦,試圖控制你的身份證、手機及人身自由時,務必保持機智、冷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設法脫離、及時舉報。最后,防范傳銷犯罪,遠離“龐氏騙局”,最根本還是要克服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著僥幸心理參與其中,最終只會落得血本無歸,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