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吳忠市公安局紅寺堡區分局,經偵大隊獲取線索,家住紅寺堡區紅寺堡鎮的,何某某在“航某某”項目中發展下線,層級人數眾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獲悉線索后,紅寺堡區分局立即組織精干警力開展調查取證。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經偵大隊充分發揮專業優勢,聯合相關專業警種同步上案,形成了工作合力,確保案件偵破工作順利進行。
辦案民警全面摸清該傳銷組織的人員架構、運營模式等相關信息后,于5月22日在紅寺堡鎮將嫌疑人何某某成功抓獲。
經調查,何某某以“航某某”項目為噱頭,對外鼓吹宣稱是國家項目,下載“航某某”APP可充值購買原始股權、獲得充值獎勵、賬戶收益及公司上市分紅等高額不切實際的收益,通過網絡社交軟件進行宣傳,并組建傳銷團隊開展傳銷活動。同時,教唆加入人員通過邀請碼組成多層級架構關系,以發展下線投資金額進行相應比例返利,引誘不斷擴充發展下線,從而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面對確鑿的犯罪證據,何某某對其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何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該起傳銷案件的成功破獲,充分展示了公安機關打擊傳銷非法活動的堅定決心和專業能力。下一步,紅寺堡區分局將持續加大經濟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收集和打擊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護航轄區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