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青海春天就全資子公司成都聽花盛世貿易有限公司受到行政處罰事宜發布公告。公告稱,聽花盛世因在經營場所違規宣傳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被監管部門處以180萬元罰款。
青海春天表示,聽花盛世于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因聽花盛世在經營場所銷售“聽花”酒過程中,存在將“聽花”酒功效中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和未經核實的用戶評價用于“聽花”酒的商品宣傳,作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且情節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行政處罰告知書》寫明,監管部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宣傳行為,并擬對其處罰款180萬元。青海春天在公告中稱,公司及子公司聽花盛世對此誠懇接受,并將認真汲取教訓,規范銷售人員的言行,杜絕這種宣傳行為再次發生。
3月16日,聽花酒在其官網發布聲明致歉,稱工作人員向客戶介紹產品時,提及聽花酒健康功能和客戶案例,而在食品酒類推廣時介紹健康功能是法律所禁止的,這種行為是錯誤的。公司連夜召集市場銷售人員,規范用語,嚴格要求在產品推廣時遵守法律法規。
據了解,目前聽花酒位于北京、成都等多地的體驗店均為正常營業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