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當地公安部門查獲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案,涉案人員200余人,金額高達1000萬元。目前已有13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2年6月27日,該局接到舉報,舉報人稱其母親等部分退休人員,花48900元參與李宏某等人組織的“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可能涉嫌違法行為。
接到舉報當天,該局執法人員立即展開調查。經查,2021年3月開始,李宏某、李承某等人在三門、臨海等地以旅游的名義組織退休老年人聽課,參與“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宣稱在旅游的同時實現賺錢。當事人開展的“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主要模式為先交49900元進平臺,參與聽課優惠1000元,交完錢即成為該平臺會員。通過兩種方式實行賺錢,一種方式為拉人進平臺,分享金為8900元/人;另一種方式升級成為平臺會員。平臺會員分為A級、B級、一階、三階、九階等五個等級,若有新進人員掛靠在上述五個等級會員下面,五個等級會員可獲得相應的獎勵。獎勵額度分別為:A級(5000元)、B級(4000元)、一階(8000元)、三階(10000元)、九階(14000元或者13000元)。整體框架為九階→三階(3個三階成為九階)→一階(三個一階成為一個三階)→崗位B(3個B成為一階)→崗位A(三個A成為B)→會員。
在調查中,發現李承某、李宏某等當事人手機微信群內有“③三號李宏某三階群(114),6月27日上午11∶40 ,報喜啦,恭喜了!熱烈祝賀陳英某分享陳國某成功申購,來到一盤的發展層第26號,崗位工資如下∶九階∶14000,三階∶10000,一階∶8000,B崗∶4000,A崗∶5000,分享獎(陳英某)∶8900,崗位工資二十四小時之內全部發放,收到崗位工資的家人請在群里打收到。”等內容。
當事人組織開展的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項目,需要支付48900元取得會員資格,并通過不斷推薦形成層級關系,推薦者根據層級獲得相應的獎勵,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屬于傳銷行為。該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將該案依法移送三門縣公安局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