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硒購”“硒小購”APP運營方因涉嫌傳銷被罰沒548萬余元
日前,據信用中國顯示,“桃源硒購”、“硒小購”APP運營方常德食健堂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在5月30日因涉嫌傳銷被桃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資金5482859.04元。
該公司違法事實如下:經查,當事人常德食健堂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簡稱:食健堂公司)為銷售大米、茶油、蜂蜜、葛根等富硒食品(含農產品),于2021年12月開設“桃源硒購”和“硒小購”APP網上商城進行銷售,并制定和實施相關營銷制度。
食健堂公司要求購買商品人員需登錄手機APP平臺注冊成為會員,同時生成推薦碼,介紹參與人員通過掃描推薦碼下載“桃源硒購”和“硒小購”APP,注冊成為會員,形成上下層級關系。會員通過APP購物商城購買商品后可將商品放在平臺上進行銷售即進行置換,由其他會員進行搶購即搶單,當事人收取置換費和提現手續費,并按層級和團隊銷售業績給予參與團隊和會員獎勵收益。
食健堂公司具體營銷制度和模式如下:
一、通過推薦發展人員,形成上下層級關系參與人員通過介紹、推薦他人加入“桃源硒購”、“硒小購”購物商城,并注冊成會員,形成上下線層級關系,并形成營銷團隊。
二、銷售獎勵獲利規則
食健堂公司在“桃源硒購”、“硒小購”商城中自行設置信用金、購物金、信用值、補貼金項目并規定其具體使用規則。
信用金:用于用戶間相互轉賬、也可用來購買商品;購物金:用于在平臺置換商品;信用值:用于用戶“搶單”;補貼金:用于直接提現,也可用來購買商品。
1.用戶搶單置換收入。用戶通過掃描上一級的推薦碼注冊成為會員,注冊成功后平臺會送100信用值。在商城購買商品,公司贈送1:1的信用值,搶單消耗信用值,比例為300:1。每天的固定時間商城會開啟搶購區,會員搶單成功后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是選擇發貨到家,平臺會補貼訂單金額的10%的現金獎勵;第二是選擇委托平臺置換,委托平臺置換可以獲得訂單金額1.5%的補貼金,平臺置換需先支付給平臺6%的置換費,第二天,這個商品就會以原訂單金額+置換費+1.5%利潤的價格重新上架到搶購區被另一個會員搶購。搶購完成以后會員收到屬于自己的訂單原價格和1.5%利潤的轉賬。而另一個會員繼續選擇發貨或者委托平臺置換,反復循環。
2.直接推薦和間接推薦收入。推薦者可享受直接推薦會員搶單金額2‰的獎勵金,可享受間接推薦會員搶單金額3‰的獎勵金。推薦者只拿其以下兩層的獎勵,依次復制發展。3.團隊業績收入。團隊由直推會員和間推會員三三復制組成,團隊業績日流水20萬,可申請開通區縣代理,公司獎勵團隊業績日流水的2‰作為報酬。獎勵的30%為信用金,70%為補貼金,會員提現時當事人直接扣除5%的手續費。
三、食健堂公司獲利收入方式如下
1.收取會員搶單金額6%的置換費;2.收取會員提現金額5%的手續費(從公司置換費、商品銷售利潤中提現支出后直接扣除留存);3.商城商品銷售利潤。公司的運營成本、稅費、工資、支付會員的補貼提現獎勵收益等均從公司的收入中支出。
從2021年12月開始至2022年4月9日,食健堂公司后臺會員統計顯示發展會員5720人、區縣代理4人,系統統計顯示信用金500734.113個、購物金230523.22個、補貼金156859.567個、信用值631335.274個。
桃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食健堂公司上述行為構成涉嫌組織策劃傳銷,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責令食健堂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停止傳銷活動,并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用于傳銷的電腦主機十臺、筆記本電腦一臺;2.沒收違法所得4282859.04元;3.罰款1200000元。以上共計處罰沒款為5482859.04元。6月29日,食健堂公司因未能履行判罰責任,被桃源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據企查查顯示,常德食健堂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0日,注冊資金300萬元。公司法人代表、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為李文建。其他股東人員有楊小芳、李林峰及李克儉。其中楊小芳在今年6月27日因保險糾紛,被裁定限制高消費。此外,北青網健康還發現,食健堂公司在其官方公眾號上曾公開宣傳稱,通過公司培訓會,讓你“短時間內,快速完成150萬日流水,拿下區縣代理,實現月入10萬+!”目前,“桃源硒購”、“硒小購”在該公眾號上均已無法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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