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微信公眾號“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恩施市市場監管領域典型案例(三)》。其中“恩施聚硒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引發關注。
據案例顯示,2021年8月,本局多次接群眾舉報,稱恩施聚硒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的營銷模式涉嫌傳銷,請求查處。經查,當事人組織、策劃傳銷活動,以銷售硒產品為名,搭建網絡平臺“517聚硒農場”,采取購買禮包和種茶游戲的方式發展會員,形成以硒粉、硒客、硒農、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等層級的營銷體系,以團隊計酬方式獎勵會員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同時查明,當事人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間,牟取非法利益(違法所得)8655.35萬元。其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傳銷的違法行為。
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8655.35萬元,處罰款人民幣16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組織、策劃傳銷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據企查查顯示,恩施聚硒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周才紅擔任法人,持股49%,農發中潤(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1%,農發中潤(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由世錦嘉農(北京)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世錦嘉農(北京)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由中農糧儲(北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中農糧儲(北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自由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恩施聚硒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其網站備案名為聚硒農場。據相關媒體報道,聚硒農場宣傳所謂“國資背景”“硒博館長”誤導會員。誘導消費者掃描推薦人的推薦碼完成注冊,形成上下級關系。以下線購買數量為依據,形成“硒客、硒農、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不同級別。以下線購買商品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2022年5月13日,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恩施聚硒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作出行政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12、16、19日,該公司以及關聯方被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財產保全。
最后,北青網健康提醒廣大網友,傳銷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行為,請廣大網友保持警惕,避免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