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道道網訊 繼1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明確指出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屬違法行為后,近日,北京商報記者登陸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已無法搜索到“藥妝”相關產品。但是,在淘寶搜索與“藥妝”一同被禁止的“醫學護膚品”時,仍能找到諸多產品。而在線下,鷗美藥妝店目前仍掛有顯眼的“藥妝”標志。業內人士認為,藥妝已經被國家明令禁止,原先打著“藥妝”旗號的企業和品牌,將面臨大洗牌,誰將成為第一個“藥妝”出線的品牌,也將引發行業關注。
線上線下兩張皮
1月24日,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登錄淘寶和京東搜索“藥妝”,均已顯示“沒有找到商品”。然而,截至發稿,在淘寶上搜索“醫學護膚品”時,仍可以找到諸多相關產品。
在京東商城上,雖然搜索不到“醫學護膚品”的相關產品,但是系統推薦搜索“醫學護膚”,按照指引進行搜索后,頁面顯示有美國First aid beauty、科洛卡利亞以及可妮醫生等相關產品。對于這些產品是否違規,我們不得而知。
值得關注的是,1月22日,由上海伸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認證的、原名為“森田藥妝”的微信公眾號發送了一條更名信息稱,公眾號“森田藥妝”已更改名稱為“森田品牌資訊”。這是否意味著森田將開始引領“藥妝”行業變革?對此,北京商報記者以郵件形式采訪了森田,截至發稿,對方并未予以回復。
雖然在線上, “藥妝”相關產品目前以不同形式被電商“拒之門外”。不過,在線下,“藥妝”卻依然大張旗鼓地繼續銷售。北京商報記者此前走訪時發現,鷗美藥妝、優貝施藥妝等妝品集合店的店鋪依然打出“藥妝”旗號。
在望京凱德MALL中的一家鷗美藥妝,店鋪名稱依然懸掛為“鷗美藥妝”,而相距不到50米的優貝施藥妝店鋪則僅標注英文名稱“UBSKIN”,但是店鋪的標志仍為類似醫學標志的十字符號。走進店內,雙方店員均表示店內的產品為藥妝。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采訪了德恒律所律師助理李賓,他指出,在我們國家在法律層面沒有“藥妝品”這個概念,都是不法商家或企業的虛假宣傳。
根據我國現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中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化妝品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不得注有適應癥,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廣告宣傳中不得宣傳醫療作用。因此對于以化妝品名義注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屬于違法行為。
難辨“藥”和“妝”
在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看來,藥妝長期以來被人們認定為是醫生所研發的,而被人們打上了‘安全可靠’的旗號,也正是基于此,企業為了搶占化妝品市場,也開始不斷追捧‘藥妝’概念。
實際上,對“藥妝”概念,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此次發布公告時也指出,世界大多數的國家在法規層面均不存在“藥妝品”的概念。避免化妝品和藥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國(地區)化妝品監管部門的普遍共識。
部分國家的藥品或醫藥部外品類別中,有些產品同時具有化妝品的使用目的,但這類產品應符合藥品或醫藥部外品的監管法規要求,不存在單純依照化妝品管理的“藥妝品”的特殊標識方式。
這在北京商報記者日前走訪時也得到印證。以理膚泉為例,在一款名為“理膚泉清痘凈膚爽膚水”的產品試用裝上,貼有“本產品外包裝中關于藥用的標志為日本醫藥部外品(類似中國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本產品不能代替藥品使用”的字樣。
但并非所有的企業都有相關標識,在一瓶“雅漾晶潤清爽卸妝水”上記者發現,雖然沒有打出藥妝的旗號,但是經銷商為康德樂(上海)醫藥有限公司。隨后,北京商報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消費者。大部分人對于雅漾的認知是藥妝或敏感性皮膚專用產品,但是對于敏感性皮膚專用產品和藥妝產品的區別,一位高姓消費者表示“很難有明確的界定”。
“其實國外知名的、在藥店具有較長銷售歷史的藥妝護膚品牌出于監管管控等原因,目前在宣傳時對于使用‘藥妝’兩字相對謹慎,也尊重中國本身沒有藥妝這一分類;相反其他一些國內企業,本身未必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反而很激進地鼓吹并使用‘藥妝’這個詞,以吸引消費者購買。”資深營銷人、智云圖品牌咨詢公司創始人姜曉峰如是說。
不過,鷗美藥妝店和優貝施藥妝店僅是市場的部分例證,在北京商報記者走訪部分醫美機構時看到,這種現象在醫美機構更為普遍。在崇文門的一家醫美機構中,雖然治療師持有醫師資格證,但在顧客進行微創治療后,所告知并使用的產品中,藥品和化妝品混雜交織,其中也不乏所謂的“藥妝品”。
對此,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俊也指出,我國目前對于“藥品”和“化妝品”有明確清晰的概念,“藥妝品”這種看似介于兩者之間的概念,實際上它只能歸屬于二者之一。所以我們應當對二者本質進行分析分類,進而確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執法部門。
目前,在我國所謂存在的“藥妝品”實際就是化妝品,原則上應當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藥品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制管理。未來,應根據實際市場發展情況,對市面上出售的產品進行確定鑒別,幫助消費者對藥品和化妝品進行進一步區分。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潤東指出。
野蠻生長期結束
“以芙麗芳絲為例,該品牌實際上是為敏感肌膚所用的化妝品,但是部分銷售人員為了吸引消費者,則以‘藥妝’旗號進行銷售。雖然這種企業面臨轉型的風險相對較小,但也意味著,一部分消費者將因‘藥妝’概念的流失而對該品牌需求度下降。”上述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其實芙麗芳絲只是行業的一個縮影,對于鷗美藥妝藥妝、優貝施藥妝的轉型,則是更大地挑戰。對于未來如何轉型,北京商報記者采訪了鷗美藥妝和優貝施藥妝相關負責人,鷗美藥妝負責人表示不方便透露,而優貝施藥妝則暫未予以回復。
實際上,企業紛紛扎堆“藥妝”,是因為該市場潛力巨大。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此前發布的數據,近年來,中國消費品市場增速下降到了個位數,但是藥妝市場卻保持了兩位數高增長,規模從2010年的110億元增至2017年的625億元。2010-2017年,行業年復合增長率高達28.16%。同時,報告還分析稱,在未來,中國的藥妝市場增長空間巨大,很多品牌也正是看中了市場的潛力向藥妝轉型,讓行業進入野蠻生長期。
資深營銷專家張兵武此前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責指出,化妝品之所以稱為藥妝,首先是建立在消費者對于產品的認知上,消費者普遍認為藥妝的安全指數和功效指數都會更高,而稱藥妝也可以幫助品牌進入一些特殊渠道。
而對于這些所謂的“藥妝”品牌能否進入藥店銷售,李紅俊指出:“首先,在藥店出售化妝品這一行為是否合法,要看工商行政管理局許可的營業執照上的核準的經營范圍中有無‘化妝品’類別,如無則屬于違法行為。其次,我國法律法規層面不承認‘藥妝’這一概念,‘藥妝品’實為化妝品,但利用‘藥妝’這種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縱觀我國市面上出售的藥妝品牌,已經數不勝數,其中不乏國際知名大牌以及新生品牌。不過,在姜曉峰看來:“美容護膚行業需要有新概念。從草本天然到藥妝,就是新概念的推陳出新,也符合現在消費者追求更專業產品的消費升級的心理趨勢。透過國家對藥妝的管控,可以進一步規范市場發展。同時,化妝品市場也將面臨大洗牌。”
【責編:Far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