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司法部正在牽頭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全面清理,旨在消除隱性壁壘,減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6日,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在國新辦“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司法部,努力為高質量發展創造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法治環境,主要是五個方面:
一是立足新發展階段,努力以高質量立法推動高質量發展。去年以來,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司法部堅持突出重點、急用先行,制定修訂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等行政法規,著力為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良好環境。完成審查修改會計法、統計法、增值稅法、關稅法等法律草案,推動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出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等行政法規,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制定修訂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和機制。
從總體上看,2023年司法部共審查完成51件立法項目,同比增長96.2%。今年截至目前,已審查完成各類立法項目39件。下一步,將全面履行政府立法審查職責,不斷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清理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努力推動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根據國務院部署,司法部已完成對全部現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規的集中清理,并組織開展修改和廢止一些行政法規,重點清理不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利于營商環境優化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有違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和內容。同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正在牽頭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全面清理,旨在消除隱性壁壘,減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更好發揮法治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努力推進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司法部始終把推進建設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重要任務扛在肩上,去年報請國務院部署開展了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依法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粗暴執法、執法不規范等執法領域的突出問題,特別是重點加強涉及企業行政執法監督力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同時,報請國務院取消和調整9個領域33個罰款事項,起草并由國務院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著力破解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罰款等突出問題。
四是聚焦經營主體所需所盼,努力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深入開展面向企業的法治宣傳,弘揚法治精神、契約精神,努力營造誠信守約的市場環境和氛圍。持續深化公證減證便民,向社會公布規范33類81項證明材料清單,刪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116項,有效解決循環證明、無謂證明等問題。加強金融、知識產權、互聯網等新興領域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設立人民調解組織,目前已建立各類商會人民調解組織3600多個。調解在推動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五是深入推進涉外法治工作,努力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健全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和有關部門一起做好對外關系法、外國國家豁免法等重要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審查修改工作。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務水平,支持北京、上海、廣東、海南等地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強化律師、公證、商事調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截至目前,中國律師事務所已在37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207家分支機構,涉外律師有1.2萬多人,推廣“涉外公證+領事認證”一體聯辦,有力服務我國公民和企業“走出去”。
道道輿情說
以上五大方面恰恰與此前7月8日舉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提出“小過重罰”的問題對應起來。會上,張雪樵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所適用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
但是,張雪樵也表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一些涉企“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過罰不當”案件。檢察機關針對此類問題,一是加強涉市場主體行政訴訟監督,推動行政處罰符合比例原則。二是大數據賦能檢察監督,提升監督質效。三是深化“小過重罰”系統治理。
對于上述問題,最高檢黨組今年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突出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難題。
此外,道道網也觀察發現,近段時間各地紛紛修改相關法規與規章,制定并完善了”不予處罰清單“,例如,川渝出臺全國首個跨省域市場監管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貴州發布新版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等,目的就是優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平穩有序發展。
隨著這些政策舉措的發布和實施,這對于企業具有積極的意義,有助于為其創造一個更加公平、有序、穩定的法治環境,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