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在全國率先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規程(試行)》,對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審查責任、審查時限、方法路徑等作出詳細規定。
工作規程明確,起草單位可采取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以及實地走訪、函詢等方式,聽取利害關系人關于公平競爭影響的意見。對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起草單位應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方式,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對政策措施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可以咨詢法律顧問、專家學者、專業機構的意見,并進行充分論證。起草單位不得以征求行政機關意見、會簽、集體審議等方式代替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代替公平競爭審查。起草單位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后,作出符合或者不符合審查標準的初審結論,并如實記載。
工作規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提請會審材料后,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書;對內容復雜或存在較大爭議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補充送審材料、會審審核、聽取意見的時間不計入會審時限。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出臺工作規程旨在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府行為,切實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更好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