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共享單車”爆火后,現在“共享項目”層出不窮,許多投資者都將目光瞄向這個風口。但是,打著“共享項目”的名頭,進行傳銷的行為也應時而生。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以投資“共享充電寶”項目為由的傳銷案,涉案金額高達6.8億元,收繳非法收益3000余萬元。
“一年就能翻兩倍,還送價值18萬的公司股票”看到這句話時,程女士心動了。今年3月初,程女士經朋友介紹,了解到一個投資“共享充電寶”項目,并加了該公司負責人微信。該公司負責人通過大肆鼓吹該項目高利潤、高回報,引誘程女士入會參與投資。一心想賺錢的程女士最終投入了2萬余元,卻沒想到這個火爆的“共享項目”,竟然是傳銷騙局,血本無歸后的程女士幡然醒悟,于是立即報警。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對該公司開展暗訪摸排,通過研判,摸清了該公司的組織結構以及傳銷的層級模式、返利模式等。經查,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鄭某霞、鄭某裕為推廣傳銷模式進行非法獲利,注冊成立一家科技公司,并伙同招商部、財務部、技術部管理人員樂某、蘇某、江某等人,在明知該公司推出的“共享充電寶”項目系虛假推廣的情況下,將該傳銷組織按照一定順序共設置7個層級,層層返利。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吸納后傳銷參與人的資金用于支付前傳銷參與人的返利。據統計,該案涉及傳銷參與人1.7萬余人,涉案金額6.8億余元。
由于該案受害人員較多且涉案金額巨大,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聯合經偵支隊迅速成立專案組進行深入調查,進一步固定相關證據,并掌握了該團伙的行蹤。2023年4月4日,警方共出動40余名警力,對該傳銷案進行集中收網,現場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鄭某霞、鄭某盛等20余人,同步凍結支付寶賬戶7個、財付通賬戶3個、銀行賬戶1個,凍結成功的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元。
“我們實際投入市場使用的共享充電寶大概只有幾百臺,這只是一個幌子,我們并不靠這些充電寶賺錢,重要的是能吸引客人把錢投進來。”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鄭某裕等人對自己的傳銷行為供認不諱。民警在調查中發現,該傳銷組織有一套專業的話術。“賺錢的機會是不等人的”“我們都是真心想幫助你賺錢的人”“現在生意很火爆,再不進場就晚了”……面對猶豫不決的客人,他們善于利用對方急于求成的心理,鼓動客人盡快將資金投進去,等客人真的入會后,只能繼續“拉人頭”“攢下線”才能拿到“返利”。
天上不會掉餡餅。無論傳銷組織以什么名義、打著什么旗號,其繳納會費、層級返利、逐級發展下線、裂變式聚集財富的本質不會改變。傳銷致富路不通,竹籃打水一場空。面對“輕松賺錢”的誘惑,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辨別,防止深陷其中,害人害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