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變啦APP關聯企業及人員被異地法院執行5.3億元”案件又有了新動態。
據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公告顯示,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愛英優數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變啦貿易有限公司、杭州超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樸世創意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黃冰歡、錢曉琪:本院受理申請人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訴被申請人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愛英優數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變啦貿易有限公司、杭州超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樸世創意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黃冰歡、錢曉琪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2)鄂0804行審21號行政裁定書。請你們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領取行政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以上不難看出,變啦APP關聯企業及個人被異地凍結5.3億元案件已經審理終結,但具體罰沒資金并沒有公開。
2022年12月16日,據案號(2022)鄂0804執1100號顯示,變啦科技(白山)有限公司,張田田,杭州變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變啦貿易有限公司,杭州唯康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樸世文化創意有限公司,杭州猞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笑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艾嘉藥業有限公司,杭州超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柯揚,愛英優數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王美輝,邱創新,錢曉琪,黃冰歡,黃鵬鵬被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執行535000000元。
為何會被異地法院凍結如何高的金額呢?據知情人透露,此次被執行5.35億巨額資金,與一款名為“變啦”的品牌有關,其銷售模式被指涉嫌傳銷。
據了解,變啦的營銷系統分為經銷體系和粉絲(會員)體系兩大類。其中,經銷體系的層級以投資金額為標準,由低到高分為區代、市代、省代以及特約代理四個級別,投資金額從25萬到400萬不等;粉絲(會員)體系以購買則從2萬一個月凍齡卡到10萬半年凍齡卡不等。并以“投資百萬收入過億”為財富噱頭,吸引了大量的經銷商加入。由此可見,變啦的代理模式中,以投資費用為門檻,層級越高費用越高,所獲得“傭金收入”也越高。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外,2021年4月,“變啦APP”就曾因違規被工業和信息化部下架。據相關媒體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下架侵害用戶權益APP名單的通報》,其中包括變啦在內的總計60款APP因“違規未完成整改”而被下架。
關于“變啦APP”行政處罰裁定書是否公開,黑鷹投訴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