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現在有一個西部大開發項目,是國家暗中支持的項目,現在處于保密期,不能對外宣傳,咱們也是通過關系才拿到這個項目,只要投資33500元,投了就是這個項目的業務員,之后第二個月開始給你發6000多的工資,如果你再介紹2個人參與投資,再給你發9000塊,不管是你自己介紹的,還是你介紹來的人再介紹的,都算在你名下,人數達到要求就可以返300萬。”
2015年以來,張某某等26人虛構事實,以實現“中國夢”、投資“西部大開發”“光伏發電”等為幌子,誘騙全國多地人員參與傳銷活動,并按一定順序組成五個層級,組織嚴密,分工明確。
至2020年8月金川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協調公安、司法、財政等多部門集中收網時,已發展下線1000余人。他們中有退休的工人,有種了一輩子地的農民,有待業的青年,有正在讀書的學生,但是無一例外,都是拿著全家多年的積蓄,投入到這場虛無縹緲的“發財夢”中,幻想著出人頭地后的美妙生活。
2022年8月15日,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張某某等26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分別判處一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67.5萬元。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簡介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傳銷致富路不通,竹籃打水一場空!傳銷騙人是陷阱,天上不會掉餡餅!提醒廣大群眾,警惕傳銷行為,特別是對“高薪網絡招聘信息”“網友的旅游邀請”“機密項目投資”等多加甄別,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