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對所銷售的化妝品功能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3月17日,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罰款21萬元。
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是2018年7月23日注冊成立的一家普通合伙型企業,經營范圍有化妝品批發和化妝品制造等。2021年11月30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進行檢查,發現該中心對其所銷售的化妝品功能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隨即進行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該中心于2021年9月10日編撰包含有“分解皮膚基底層激素炎癥”“修復皮脂膜”“修復受損組織和細胞”“提高免疫力,代謝功能”“鞏固修復角質層”等內容的話術指南文檔,提供給員工使用,并組織員工通過手機及微信號向消費者進行一對一推銷,不斷復制或重組上述內容發送給消費者,以達到宣傳并銷售化妝品的目的。據了解,該中心以這種方式銷售的“臻顏密碼寡肽表皮修護原液”“天使修復霜”“舒緩修護精華液”“臻顏密碼舒顏美容液”等化妝品,均屬于普通化妝品。
據執法人員介紹,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組織多名員工通過微信向大量消費者進行一對一宣傳的行為并非偶發,而是有組織且針對不特定消費者的商業宣傳行為。該中心在無任何科學依據或引證資料的前提下,向消費者宣傳其銷售的化妝品具有“分解皮膚基底層激素炎癥”“修復皮脂膜”等功效的行為,誤導了消費者,應認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宣傳行為。2021年11月30日被執法人員查獲時,該中心通過商業宣傳獲得的違法經營額為85034元。
2022年,3月3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向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內容,在法定期限內該中心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沒有要求聽證。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認為,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3月17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責令中美杜克(廣州)護膚研究中心停止使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并罰款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