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3月30,內蒙古市場監管消息,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人民為中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務理念,增強為群眾辦實事的責任意識,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重點領域,立足廣告監管工作實際,結合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印發的印發的《全區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衣食住行”等重點民生領域“鐵拳”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決定于4月至6月,在全區組織開展以嚴厲打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任務
1、嚴把廣告審查關口,增強事先防范意識;
2、加強廣告專項監測,及時發現違法線索;
3、組織專項案件查辦,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4、全面開展聯合執法,提升部門監管合力;
5、加強行政監督指導,壓實平臺主體責任。
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嚴厲打擊保健食品等重點領域違法廣告行為重點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中存在的下列廣告違法行為
保健食品廣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保健食品廣告未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違法廣告行為。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存在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假扮醫生、專家、教授等形式;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廣告行為。
發布了發布前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通過評書機等產品發布“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的違法廣告行為。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的違法廣告行為。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提供了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發布廣告等違法違規廣告經營行為。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和服務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為嚴厲打擊特殊重點領域虛假違法廣告,有效遏制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將利用一百天時間全力整治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違法廣告亂象,營造老百姓放心的廣告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