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陽縣公安局召開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新聞發布會。會上,首次公開通報了“百日行動”期間破獲的“9.15”特大洗錢犯罪集團案等9起典型案例。
其中“9.15”特大洗錢犯罪團伙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
據衡陽縣公安局消息,2022年9月23日,衡陽縣公安局召開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新聞發布會。會上,首次公開通報了“百日行動”期間破獲的“9.15”特大洗錢犯罪集團案等9起典型案例。其中“9.15”特大洗錢犯罪團伙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目前已串并涉電詐案件300余起。
在衡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小龍的高度重視和直接指揮下,衡陽縣公安局“2021.9.15”專案組從劉某被詐騙780萬入手,深度研判,縝密偵查,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別在海南、廣東、福建、江西等地多次開展收網行動,全鏈條搗毀了以洪某某為首的洗錢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93人,搗毀洗錢、跑分窩點10余個,繳獲涉案手機、電腦100余臺,查封凍結涉案資金3億元,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780萬元。
經查,自2018年開始,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先后在國內多個城市聯系代收代付點,將涉詐涉賭等犯罪資金轉換為虛擬幣再變現為美元進行洗白,最后利用國內多家公司采用非法回匯的手段將資金快捷安全的交付給其他金主,從中攫取非法利益。該犯罪集團利用虛擬幣交易的方式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近年來,我國已破獲多起虛擬幣洗錢案件:青海海西州公安局打掉利用虛擬貨幣“跑分”洗錢犯罪團伙,涉案資金流達5000余萬元;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區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利用虛擬貨幣跑分洗錢案,涉案流水高達8000余萬……
今年4月,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劉忠義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隨著打擊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其中,從資金通道看,傳統的三方支付、對公賬戶洗錢占比已減少,大量利用跑分平臺加數字貨幣洗錢,尤其是利用USDT(泰達幣)危害最為嚴重。
持續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
9月26日晚,人民銀行發文稱,持續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過去5年累計立案查處非法集資案件2.5萬起。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多年來,我國持續加大打擊力度。
2021年9月,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關的服務,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該《通知》重申,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于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賬戶開立、資金劃轉和清算結算等服務,不得將虛擬貨幣納入抵質押品范圍,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同時,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在《通知》發布前,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已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部分銀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各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征,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
警惕虛擬貨幣洗錢套路
經濟日報5月底刊文稱,多起電信詐騙“跑分”洗錢團伙被警方打掉。不少人以為是“兼職賺外快”,實則是為犯罪分子“跑分”洗錢,成了“白手套”。犯罪分子常常使用的名為“跑分”的洗錢手段,其實是個陷阱。調查發現,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一些詐騙團伙開始利用虛擬貨幣轉移、洗白贓款。他們在網上發布兼職信息,招募一些社會人員,在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貨幣,由兼職者提現至平臺錢包,從而實現資金清洗。
由于區塊鏈錢包具有匿名性,買賣過程中實際留痕的只有兼職者,犯罪分子則隱藏背后。從已公布的案例看,從事“跑分”非法獲利的兼職者中,很多還是學生。本想找個兼職掙點錢,卻不小心被騙,還要受到法律懲處。
近年來,在全國公安機關、銀行等多方“斷卡行動”嚴厲打擊下,傳統的采用買賣、租用他人銀行卡等層層轉賬轉移贓款的洗錢手段被有效遏制,代之而起的則是利用虛擬貨幣在“跑分平臺”洗錢。相關報告顯示,2021年,全球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洗錢金額達86億美元,較2020年增加30%。其中,對于利用虛擬貨幣跨境洗錢的非法行為,已引起相關執法部門高度重視。據統計,2021年,針對虛擬貨幣洗錢新通道,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相關案件259起,收繳虛擬貨幣價值超110億元。
虛擬貨幣不是非法行為的天然保護膜,從事“跑分”兼職亦非正當職業。公開揭露“跑分平臺”交易套現的本來面目,要讓民眾睜大眼睛,切不可貪圖小利,被所謂“低風險高利潤”迷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為其提供技術支持或幫助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看穿其“跑分”洗錢非法行為本質,就要果斷拒絕誘惑,并通過合法渠道進行舉報。
為積極治理從事洗錢非法行為的網絡黑灰產,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監管力度,與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協作共治。互聯網平臺應充分利用自身掌握大量用戶資源和賬戶信息、通信數據的優勢,加強研判,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一旦發現異動,及時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