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蒙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函,某蜂業公司涉嫌虛假宣傳,執法人員立即對違法線索進行分析立案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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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當事人通過店鋪直播方式對其銷售的產品進行宣傳,該產品作為一種普通食品,并無治療功能,當事人在直播中宣傳其具有治療功效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之規定,構成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下一步,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夸大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進一步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選擇有正規渠道資質的經營場所,注意辨別產品類別,警惕低價陷阱,若不慎買到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商品或遇其它消費權益受侵害事件時,請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