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26日《法治日報》報道,近年來,各類“賺錢”APP層出不窮,吸引無數民眾下載,其中又以“拉人頭”賺賞金或者推廣分紅的模式最為流行。有專家表示,在APP“拉人頭”行為愈加頻繁的當下,應警惕其滑向傳銷違法行為,平臺要嚴格明晰營銷與傳銷的界限,避免越界。
平臺經濟遵循規模化效應,APP的用戶總量越多,其體量就越大,從而越容易匯聚各種資源,形成更強大的市場競爭力。因此,一些APP為了吸引用戶注冊,往往會采取各種營銷手段,其中最有效的就是“拉人頭”——通過給予老用戶一定的獎品、現金、積分等獎勵,鼓勵其為平臺拉新人。在互聯網行業,這種“拉人頭”的營銷模式很流行,但平臺必須注意把握其中的分寸,一旦越界就可能發生異化,走上歧路,甚至涉嫌違法。
時下,互聯網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各種新技術、新應用、新商業模式不斷涌現,APP作為平臺的經營載體,在短時間內提高知名度的主要辦法之一就是吸納一定數量的用戶。而為了從眾多同類APP中脫穎而出,平臺往往要拼時間、搶速度,拉新營銷手段越給力,就越有可能實現用戶“滾雪球”式發展,進而達到規?;繕恕U5睦聽I銷并不為過,可以促進良性競爭,但是有些平臺使用的“拉人頭”模式已經是在違法邊緣不斷試探,這樣的趨勢應該遏制。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判斷APP“拉人頭”行為是否構成傳銷,主要看是否構成“人員鏈”和“金錢鏈”,即用戶之間構成上下層級,形成金字塔式人際網絡,向新用戶收取“入門費”,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按照“拉人頭”數量和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超過3個層級的提成或傭金制度。
目前,大部分APP采用“拉人頭”營銷時,雖然存在不少“套路”成分,存在誤導、欺騙用戶等情況,但應該還沒有達到“傳銷”的程度和標準。有關部門應該對此提高警惕,防止類似營銷套路進一步異化。
近年來,相關部門公布了多起利用APP進行網絡傳銷的案例,都是打著營銷的旗號,以各種獎勵手段,誘使會員“拉人頭”發展下線獲取收益、賺取差價,逐級流轉獲利。相比傳統的線下傳銷,披著“互聯網”外衣的線上傳銷,利用了網絡信息不對稱、傳播速度快等特點,往往隱蔽性更強、涉及人數更多、涉及金額更大,其危害性也更大。而且,一些APP在進行網絡“傳銷”時,往往打著互聯網創新的旗號,民眾容易被其迷惑,有的上當了還沒有發現。
監管部門要對APP“拉人頭”的營銷手段密切關注、保持警惕,要防止其非法越界,同時要關注新興產業的發展動向,及時對各種新模式加以辨識,全力遏制“假創新真傳銷”等行為,及時堵住漏洞,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這不僅關乎互聯網營銷秩序,更關乎公眾的財產安全,關乎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