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足職責,不斷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醫療美容廣告違法行為,查處辦結了一批醫療美容違法廣告案件,有效規范了廣告市場秩序。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強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12月14日,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將部分違法典型案例對外公布。
溫州市和平整形醫院發布與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相符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2022年1月底,當事人委托他人制作醫療美容廣告,在“新氧”APP上的182個項目和“更美”APP上的147個項目的詳情頁面上架發布,在“新氧”和“更美”專業醫美APP上其公司(醫院)醫療美容項目內發布的醫療廣告內容與其標注的醫療廣告審查批準的內容不符。經對其醫院與“新氧”和“更美”平臺簽訂協議和相關票據核對,涉案廣告費用合計10300元。
當事人發布與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相符的醫療美容廣告,即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的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四十六條。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之規定,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1000元。
溫州美域高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和醫生形象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2018年5月起,當事人在更美APP網店投放醫療美容廣告,廣告內容包含“全切雙眼皮是沿設計的重瞼線切開皮膚并剪下,分離眼輪匝肌暴露瞼板,根據求美者不同情況切除多余皮膚和脂肪后縫合,眼部改善十分顯著”等文字介紹,下方圖文詳情處有李××醫生的形象照片。上述醫療美容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2022年1月10日,當事人下架其更美APP店鋪所有在售商品。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當事人更美APP網店累計瀏覽量19733次,累計咨詢量303次。上述廣告費用1456元。
當事人發布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和醫生形象的醫療美容廣告,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違反《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4000元。
溫州佑安醫院有限公司發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2021年11月當事人在更美網站上發布標題為“【超聲炮】雙模式全層抗衰(眼周/法令紋/嘴角紋3選1)……溫州佑安醫院?美傲醫療美容……V認證”的醫療廣告,美傲醫療美容是當事人下屬醫療美容科,廣告費用為822.3元。當事人曾因在廣告中未使用醫療機構第一名稱的行為于2022年4月28日被行政處罰。
當事人發布含有“溫州佑安醫院?美傲醫療美容……V認證”“全層抗衰”的網絡醫療美容廣告,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廣告法》的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1380元。
溫州龍灣艷后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發布含有虛假內容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2021年4月份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網絡廣告,廣告內容為“艷后品牌介紹:艷后醫療美容醫院,品牌創建于2003年,……艷后匯集來自韓國,美國,德國,埃及及北京,上海,廣州等近百位國際一流整形美容專家,構建成立國內首屈一指的全球醫生資源庫,并組建國際專家部和國內專家部……使我們的技術在同行保持絕對的領先位置”以及“醫院團隊:熊×× 美膚抗衰老院長 樸×× 整形外科技術院長羅×× ……艷后匯集來全世界近百位國際一流整形美容專家,構建成立國內首屈一指的‘全球醫生資源庫’”。經查證,上述內容除了衛生技術人員外,其余文字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同年6月18日,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的直播間發布直播網絡廣告,內容含有3份患者術前術后對比的照片。
當事人未經審查在其微信公眾號及直播間上發布醫療美容廣告的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衛生技術人員圖片的網絡廣告,在其微信直播間發布含有患者術前術后對比的圖片,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發布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內容的醫療廣告,違反《廣告法》的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3000元。
溫州愛尚玉熙醫療美容有限公司發布含有患者形象和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2018年7月份,當事人在新氧APP(平臺)其店鋪上動態(欄)發布含有溫州愛尚玉熙醫療美容和3份含有患者術前術后對比照片的廣告,當事人未支付廣告費用。另,2021年9月當事人在新氧平臺其店鋪上發布含有“玉熙醫療美容(品名)提眉術(虛擬人物圖片)改善眼部皮膚松弛 緊致眼周【切眉書】提眉術 提起松垂眼、重塑眉型、改善眼部皮膚松弛……適用機構 溫州一愛尚玉熙醫療美容”的醫療美容廣告,廣告費用217元。
當事人在其發布的醫療廣告中未使用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發布含有患者術前術后對比的照片的醫療廣告,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款第六項規定;當事人發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的醫療廣告,違反《廣告法》的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200元。
平陽韓冠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發布含有衛生技術人員名義、形象的醫療美容廣告案
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廣告墻上掛有分別介紹10位醫生的廣告牌。經查證,2018年開業時,當事人聘請該10位醫生進行指導,醫生簡介均由醫生本人提供,現均不在當事人公司任職且無工作往來,廣告墻制作費用為5000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六項和《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平陽縣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