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道道網訊 “電商直播在疫后期會繼續迎來發展,這是互聯網營銷升級版。”近日,中央財經大學市場監管法律研究中心就“電商直播行業的發展與規范研究”課題召開論證會。中國政法大學市場監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繼峰表示,網絡直播中的營銷是有交互的,與傳統的廣告有明顯的區別,對于其發展,我們需要持一個相對超前的發展視角來關注有關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市場監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繼峰
劉繼峰表示,關于電商直播的對象或難點有幾個特點:一是電商直播是一種高度的復合關系,除了營銷廣告外,從法律角看,可能還會涉及一些國家安全問題,還有社會文化道德問題。
其次,是具體部門法的問題,而部門法的問題又有多個部門法同時呈現,可能會出現在多個部門法的回應點上,到底應該怎么去把握,最后會呈現出一些比較技術性的東西,或者針對性比較強的點。“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法規落實上,甚至在實際操作上,要想提出一些比較具體的建議,存在一定難度。”劉繼峰表說到。
“因為疫情原因,電商直播呈現出了暴發式增長。即便疫情結束以后,這種業態也會繼續保留下來,也應該算作是互聯網營銷升級版。”對于研究的適度超前問題,劉繼峰認為,研究要有適度的超前,或者說有一定發展的視角。在疫情中出現的一些特殊現象,是否要把它作為一個常態化現象去研究,可能還要關注5G狀態下這營銷的特點。
劉繼峰表示,網絡直播中的營銷是有交互的,與傳統的廣告有明顯的區別。5G狀態下可能這種交互就不僅僅是這方發出一個彈幕,那方做出一個回應,而有可能就像現場一樣,消費端問一個問題,賣方直接就回應,就相當于說把傳統經濟中的買賣關系放到一個虛擬場景,但在信息傳達上是完全同步的。“這種關系是否還作為一個單純廣告關系?因此,在發展問題上,我們可以持有一個相對超前的發展視角來關注有關的問題。”
對于電商直播種新的形態業態的特點是什么?這些新特點是否達到了需要有法律關注的程度?如果傳統法不能夠應對,是不是需要制定一個相對專門性的法律?
“增加制定一個全國性的法律我覺得不太可能,因為畢竟大部分關系我們都用傳統法還是可以解決的。”劉繼峰表示,有可能像互聯網廣告那樣,出臺一個專門的部門規章來定位它的一些基本性的法律關系。
劉繼峰指出,在不同法的關注點上,是不是也需要有一個中心?比如反不正當法,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共有7種行為,其中有5種行為可能會出現電商直播業關系中,有幾種是大量出現的,比如說刷單問題、詆毀的問題、有獎銷售問題等。“我們可以再確定幾個法的重點,在一個法中以某幾個方面作為重點研究對象。這樣就可以避免一把抓,可能會呈現出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