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查處的第二批典型案例。
其中,北京一家公司通過電視節目推送公司業務員微信二維碼,消費者添加業務員微信后,業務員通過微信向消費者宣傳并銷售其公司普通食品“珍膳私享食品”。宣傳“一個月30天肯定能減掉10斤左右脂肪贅肉”“增強抵抗力和免疫力,改善體寒,怕冷,關節不舒服”等內容。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2萬元。
2022年12月,當事人通過電視節目推送公司業務員微信二維碼,消費者添加業務員微信后,業務員通過微信向消費者宣傳并銷售其公司普通食品“珍膳私享食品”。當事人業務員為增加交易機會,通過其個人微信向消費者宣傳“一個月30天肯定能減掉10斤左右脂肪贅肉”“增強抵抗力和免疫力,改善體寒,怕冷,關節不舒服”等內容。上述宣傳用語,沒有相關依據。
同時,當事人對外銷售的“珍膳私享食品”為普通食品,當事人購入上述商品金額為325元/盒,當事人業務員通過上述宣傳用語共銷售兩套(每套2盒)該商品(共4盒),銷售價格為1980元/套,銷售金額共計396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對其產品作虛假商業宣傳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2萬元。
虛假宣傳作為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既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也嚴重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為了增加交易機會,對其經營的產品進行了虛假的商業宣傳,從而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對其進行依法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同類型案件的查辦具有典型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