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添加藥品食品,且該食品外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為,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逾374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超過6萬元。
無限暢被罰逾3745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市場監管部門分別于2021年11月10日以網絡抽檢的形式以及2021年12月1日以執法抽檢的形式對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倉庫內的“果蔬壓片糖果(橙子味)”(規格型號:7g/盒,生產日期:2021-06-10)進行抽檢,抽樣結果顯示,上述涉案食品中均含有新利司他。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29日對當事人生產經營的食品“果蔬壓片糖果(橙子味)”涉嫌添加藥品且該食品外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明,天河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生產銷售的涉案食品檢出“新利司他”,屬于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行為,且經營的食品外包裝標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最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5794.83元,罰款3745.662905萬元。
企查查顯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注冊資金1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楊晶晶,大股東為知明(廣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無限暢(廣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張寶軍。企查查還顯示,2022年3月23日,該公司因“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到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而后,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景甜因代言無限暢廣告被罰
據悉,新利司他是一種胃腸道脂肪酶抑制劑,也被稱為賽利司他,用于治療肥胖等癥狀。記者注意到,電商平臺上,廣州無限暢目前在售的產品主要為減肥類的壓片糖果等。
公開報道顯示,2022年5月,知名演員景甜因為廣州無限暢生產的普通食品作廣告代言,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違反了《廣告法》有關規定,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對景甜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64.22萬元(罰沒金額合計722.1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隨后景甜對此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