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無限暢”)因食品銷售違法、食品生產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745.66萬余元,并沒收違法所得6.58萬元。
?

圖片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據處罰決定書顯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受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當事人廣州無限暢公司的產品,“果蔬壓片糖果(橙子味)”(規格型號:7g/盒,生產日期:2021-06-10)進行抽檢。抽樣結果顯示,上述食品中含有新利司他。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州無限暢公司以”涉嫌添加藥品且該食品外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為”立案調查。
經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和廣東省科學院生物與醫學研究所驗證,廣州無限暢公司“果蔬壓片糖果(橙子味)”被認定檢出“新利司他”,屬于在食品中添加藥品。”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的規定。
此外,該食品外包裝僅標注了總經銷商名稱及地址、生產方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并未標示清楚當事人與生產方是委托加工的關系。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廣州無限暢公司經營的食品外包裝標簽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天河市監認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的規定。
最終,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對廣州無限暢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6.579萬元,并處罰金3745.663萬元。
據悉,新利司他是又叫西替利司他,是一種胃腸道脂肪酶抑制劑,用于治療糖尿病和非糖尿病患者肥胖。此外,在此前報道中,知名女演員景甜因為廣州無限暢公司生產的普通食品作廣告代言,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違反了《廣告法》有關規定,被罰沒款共計722.12萬元。隨后景甜對此表示道歉。
企查查顯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注冊資金1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楊晶晶,大股東為知明(廣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無限暢(廣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張寶軍。企查查還顯示,2022年3月23日,該公司因“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到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對于廣州無限暢公司后續動態,北青網健康將持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