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浙江政務服務網顯示,杭州佗鵲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佗鵲堂生物)因發布虛假廣告以及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被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人民幣35488.25元。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當事人杭州佗鵲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電商平臺開設的“佗鵲堂旗艦店”,其所銷售的“佗鵲堂GAGB氨基丁酸睡眠片安睡非褪黑素軟糖”,使用了“……早晚各兩片調理7天酣睡每一晚……調理生物鐘……”字樣來宣傳商品的功效。經核查,該商品為普通食品,商品中含有的GABAγ-氨基丁酸成分具有輔助睡眠的功效,但佗鵲堂生物對“調理7天酣睡每一晚”及“調理生物鐘”的廣告宣傳內容未能提供相關依據材料。
此外在商品網頁中,佗鵲堂生物以圖片形式將GABA和褪黑素作對比,宣稱GABA相較褪黑素不產生依賴性,褪黑素會紊亂內分泌系統……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字樣在宣傳商品功效的同時闡明了褪黑素的副作用和不安全性,屬于貶低褪黑素的功效。佗鵲堂生物的行為屬于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佗鵲堂生物處以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還查明,佗鵲堂生物在該旗艦店銷售的“佗鵲堂北蟲草益生菌粉成人調理腸胃腸道健康蛋白肽粉沖劑7袋”商品時,宣稱具有“改善胃環境”、“抑制腸胃病害菌群”、“調整腸胃菌種”、“緩解腸胃不適”、“促進腸胃有毒害物質代謝”及“改善凈化腸胃不適”等功效。經核實,該商品屬于普通食品,佗鵲堂生物也未能提供上述具有保健食品功效的相關證據材料。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佗鵲堂生物處以罰款人民幣15488.25元。兩項合計罰款35488.25元。
企查查顯示,杭州佗鵲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0日,注冊資金500萬元,實繳資金421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梅麗萍,也是公司的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司旗下產品分為血管修復、身體養護、中草藥日化、線上以及定制類系列產品,具體產品有復生1號、蛹蟲草元寶楓籽油片、蛹蟲草玉米低聚肽、蛹蟲草蛋白肽固體飲料、藍布正植物牙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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