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西陵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趙某、楊某、熊某、田某四名被告人涉嫌詐騙一案。此案系被告人利用“抖大師APP”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被害人達五萬多人次,涉案金額一千四百多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3月,被告人楊某接觸到“抖掌柜”后告知被告人趙某,隨后趙某、楊某、熊某共同商定,仿照“抖掌柜”App開發、制作新的“抖大師”App網絡平臺,通過謊稱該App系抖音合作平臺,發布虛假的抖音點贊返利任務及高額返利吸引會員繳納會員費、擴大充值規模,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
2020年5月,“抖大師”App正式上線。被告人宣稱注冊“抖大師”App后,可通過該App鏈接在“抖音短視頻”上做點贊、加關注等任務,來獲取一定的傭金,以此誘使大量不特定被害人繳納330元、660元、990元等3個不同檔次的會員費,分別兌換成平臺不同數目的金豆,每天分別完成11個、22個、33個任務,并規定完成一個任務會消耗一個金豆并獲得1元返利,以每天消耗金豆的方式讓會員完成指定任務,從而獲取11元、22元、33元的返現。
2020年8月4日,被告人趙某、楊某、熊某在獲得巨額非法利益后,為逃避打擊,擬將“抖大師”App轉讓給被告人田某。田某在明知該App系網絡詐騙平臺的情況下,仍伙同被告人趙某、楊某、熊某參與“抖大師”App的詐騙活動至案發。被告人趙某、楊某、熊某在上述詐騙活動中騙取不特定被害人53177人次,共計人民幣1400余萬元。鑒于案情復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提醒:
手機軟件(又稱APP)已經成為不法分子實施詐騙的重要載體之一。法官提醒廣大網友,不隨意添加好友或群聊,不迷信所謂的“內幕消息”“權威發布”等說辭,警惕其背后隱藏的利益或騙局;切勿在來路不明的APP里進行投資;在不確認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不輕易涉及金錢來往,更不要輕易相信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產品。如遇可疑情況,及時收集證據并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