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法治報《法治與消費》欄目從執法部門獲悉,巴克(唐山)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巴克集團)巴克(唐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邁巴克(河北)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惠東海、惠連旺涉嫌傳銷被成武縣人民法院裁定凍結銀行存款9455萬元后,巴克集團與上述公司、惠連旺等不服該判決于2022年11月22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申請了行政復議。隨后該復議申請被法院駁回。
據相關知情人員介紹稱,巴克集團等提交的復議申請,已超出了“當事人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相關規定,成武縣人民法院最終裁定駁回了巴克集團等復議申請。
律師表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了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情形,除此之外不屬于行政復議受理范圍,不予受理; 另外,超過法定行政復議時限的,雖屬行政復議受理范圍,但因超時限,同樣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一)請求事項不屬于行政審判權限范圍的;
(二)起訴人無原告訴訟主體資格的;
(三)起訴人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四)法律規定必須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五)由訴訟代理人代為起訴,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訴超過法定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行政復議為提起訴訟必經程序而未申請復議的;
(八)起訴人重復起訴的;
(九)已撤回起訴,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十)訴訟標的為生效判決的效力所羈束的;
(十一)起訴不具備其他法定要件的。
此前,本欄目發布的《巴克集團關聯公司及人員因涉嫌傳銷被法院凍結賬戶》報道中,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巴克集團傳銷案時,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于2022年10月11日向山東省成武縣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凍結上述公司及人員名下銀行存款額度為9455萬元。成武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于2022年10月12日作出(2022)魯1723財保368號行政裁定書的判決,對巴克集團等公司及惠東海名下銀行存款 9455 萬元予以凍結。
據巴克集團公司官網介紹,巴克集團是以表皮與肌肉創面修復技術為基礎,集產、銷、研、臨床、健康產業為一體的醫療生物科技企業,旗下擁有“巴納克、巴微克”兩項品牌。據悉,巴克集團分為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三種大客戶。其中,一級經銷商:聯合創始人(投資總代),二級經銷商總代(合作總代),三種大客戶,分為金卡(批發客戶)、銀卡(團購客戶)、VIP(折扣客戶)。享有提貨獎和推薦獎等獎勵。
此外,巴克集團還因宣稱“細胞再生技術”解決燒傷治療世界難題,旗下多款“消字號”產品宣稱醫療功效,被中國網財經發文質疑。
報道稱,巴克集團旗下產品“巴克蚓多肽壓片糖果”,被宣稱對血管可起到清理疏通的效果,可改善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腦血栓、勁椎病引起腦供血不足及頸動脈斑塊等疾病。然而該產品無論是在國家藥監局網站,亦或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備案中,均未能查詢到相關備案信息。報道認為巴克集團虛假宣傳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
最后,重慶法治報《法治與消費》欄目提醒廣大網友:《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屬于傳銷行為,請網友們對此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