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市場監(jiān)管、廣西市場監(jiān)管公布一批有毒有害保健食品企業(yè)典型案例。
11月10日,福建市場監(jiān)管公布一批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普通食品超過保質期及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虛假宣傳案和一起生產有毒有害減肥果凍案生產有毒有害減肥果凍案。詳情如下:
一、廈門市寶纖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超過保質期及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虛假宣傳案。
案件回顧
2021年12月28日,廈門市思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jù)舉報,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開展現(xiàn)場檢查?,F(xiàn)場查獲并扣押涉嫌篡改生產日期、廠名廠址及超過保質期的“肝膽排毒組合酵素”“蛋白代餐固體飲料”等10余款產品,共計4784件,并查扣大量違法食品標簽。經查,2021年1月至12月期間,當事人通過更改生產日期、重貼標簽、改換包裝等方式,將超過保質期的酵素水果粉固體飲料、橄欖油組裝成“肝膽排毒組合酵素”產品,共計221套;將委托山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蛋白代餐固體飲料”去除標簽后,重新黏貼標注生產單位為福建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地址為廈門市同安區(qū)某工業(yè)園等內容的標簽,共計483盒。截至案發(fā),當事人已售出或贈送“肝膽排毒組合酵素”186套、“蛋白代餐固體飲料”315盒,涉案食品貨值金額共計56.52萬元。另查明,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李某通過虛假宣傳,通過自稱“古中醫(yī)的實踐者、第二套能量系統(tǒng)國內少有的認知者和實踐者、中國酵素菌株研發(fā)的先驅者、中國復方酵素先驅者”等話術,宣傳上述食品具有“排毒”“養(yǎng)生”等功效,以指導服用、口頭推薦等方式進行銷售。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第十項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廈門市思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并將其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移送公安機關。
處罰結果
2022年6月17日,廈門市思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及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食品及標簽、沒收違法所得4.9萬元、罰款355.53萬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從業(yè)、處罰款18萬元的行政處罰;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將其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移送公安機關。
當事人經營過期食品、篡改標簽,并宣傳保證其產品功效、安全性,暗示其具有預防、治療疾病的功能,假借專家咨詢、免費體驗、健康講座等方式進行推銷,實施經營偽劣產品等侵害老年人等特殊群體財產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對當事人從嚴從重處罰,鑒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觀惡意明顯、性質惡劣,通過“處罰到人”、納入“黑名單”等行政執(zhí)法手段,形成強大震懾。案件查辦進一步落實“四個最嚴”食品安全要求,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福建博康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有毒有害減肥果凍案
案件回顧
2022年1月10日,東山縣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在“兩超一非”專項整治過程中,對福建博康藥業(yè)有限公司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開展檢查,對該公司生產的“瘦了美”果味型果凍進行抽檢。經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該公司生產的“瘦了美”果味型果凍被檢出“雙酚沙丁”,東山縣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責令企業(yè)暫停生產、銷售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經查,該批次產品共生產5000盒,貨值56500元,召回4895盒。果凍中檢出雙酚沙丁,不存在原料帶入的可能,為企業(yè)主觀故意添加。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已涉嫌構成犯罪,東山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處罰結果
2022年3月25日,漳州市東山縣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福建博康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有毒有害減肥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召回違法產品4895盒,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雙酚沙丁是一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長期食用可導致身體器質性損傷,存在一定風險。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一直是市場監(jiān)管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之一。此類違法行為有隱蔽性強、非法添加物質不斷翻新的趨勢,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持續(xù)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11月9日,廣西市場監(jiān)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桂在真打”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件。其中涉及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保健食品宣稱療效并查處西藥成分,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三、御玖堂保健品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件回顧
2022年5月12日,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某網絡平臺購買了標示名稱為“九味腎草”的產品,食用后出現(xiàn)臉紅、反胃等不適反應,懷疑是假冒偽劣產品。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jù)舉報線索,組織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網店的實體店鋪“梧州市萬秀區(qū)御玖堂保健品店”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當事人銷售的“九味腎草田順牌活力膠囊”等7種共計1081盒保健食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均涉及治療功能,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涉案產品實施扣押并立案調查。
處罰結果
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御玖堂保健品店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核實貨值共計30426.50元,違法所得2579.20元。涉案食品經抽樣檢驗,均檢出了西藥成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