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顯示,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兩款“谷雨”的假冒產品在列。36批次化妝品中,有21批次面膜樣本系“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標”或“菌落總數超標”。
該通告顯示,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為廣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SAMKUS上官氏熊果苷光感亮膚安瓶面膜等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通告公布的不符合規定化妝品中,標有“谷雨光感美白修護精華霜”標簽的兩款化妝品,被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未標示的“美白劑——3-O-乙基抗壞血酸”。國家藥監局官網曾在一篇科普文章中寫到,3-O-乙基抗壞血酸作為維C衍生物,屬于常用的祛斑美白活性成分。
據南方都市報7月24日報道,谷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均符合國家規定,所通報的不合格產品并非我司所生產,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查明認定被抽檢產品為假貨。”
國家藥監局備注信息載明,廣州梵之容化妝品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該企業未生產或者進口過抽檢不符合規定的兩款標簽為“谷雨”產品。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36批次化妝品中,有21批次不合規產品為面膜類,且不合規定原因均為“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標”或“菌落總數超標”。
上述通告載明,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